被一家餐饮店三天试用期最后一天还让我加班回
长兴县刑事律师
2025-04-12
您提到的餐饮店在试用期最后一天以不合适为由辞退您,且之前安排了加班,这可能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。根据该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,除非劳动者具有过失性辞退或非过失性辞退的情形,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合同。而您的情况并未明显体现出这些情形,且加班后即刻辞退,可能构成违法解除。因此,该餐饮店的行为可能违法,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,具体依据为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八条和第八十七条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若要求赔偿,您可先与餐饮店协商;协商不成,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;对仲裁裁决不服,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记得保留加班记录和辞退通知等证据,以证明您的权益受损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从法律角度看,您应首先保留所有与加班和辞退相关的证据,如加班记录、辞退通知等。然后,向餐饮店明确提出赔偿要求,引用《劳动合同法》的相关规定。若遭拒绝,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,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或提起诉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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